致復興航空:

這是一件很單純的事情,我訂了2/13早上7:05分的機位,貴公司也給我一個"CFMU22"代碼,最後我上不了飛機,不是天氣或意外的關係,只因為貴班機客滿。

貴公司很盡責地派出一位受氣包讓我們踐踏,我們也名副其實地變成了所謂的"奧客",仔細想想,明明起了大早乖乖地依約排隊,是個善良百姓,卻因為貴公司不合理的訂票規則,挑起我的情緒,影響我的工作步調,貴公司的解決方式就是說一句:"真的很抱歉,機位已滿,沒辦法安排多餘的位置,請搭下一班"。貴公司感到無辜(你們確定你們是無辜的?),看似"奧客"實然被你們陷於不義的消費者何嘗不覺得倒楣萬分?

我的任務是處理百萬以上的合約,可能是個小數目,所以你們處理方式是建議我搭下一班飛機。貴公司誠信可議,難道我還要配合你們的烏龍犧牲我個人信譽嗎?而按貴公司的處理態度,我所感受到的,是任我自生自滅的傲慢,雙手一攤無可奈何的傲慢,這筆數目的差池,想必貴公司也不覺得有義務承擔吧。同時跟我一樣搭不上飛機的一位先生必須參加告別式,他氣急敗壞地要求無論如何一定要準時到達,貴公司可真是不經意又冷血地造成人家一輩子的遺憾,這就是花蓮航線獨占者的姿態。

我想,搭飛機往返的旅客幾乎是身繫要事的人,你們在票務上如此草率了事,有問題就歸咎公司系統計算方式的誤差,電腦系統難道跟復興航空的招牌是兩回事嗎?那麼,請問"後補"的意義何在?訂票的規則又是什麼?讓訂到票的人因為貴公司荒謬的訂票機制而承受貴公司同仁"高姿態的愛莫能助",大亂個人行程,是很惡質的,我必須嚴厲地說出來。

基本上,我沒有實質的證據來突顯以上的不滿及過程,我也並沒有記住貴公司任何同仁的名字,在遇到這種扯人後腿的鳥事當下,我只能盡一切所能想辦法用各種方式解決貴公司所製造的困擾。當然,在沒有任何實證的狀況下,貴公司也可以指控我根本就是遲到趕不上飛機而挾怨報復,看能不能嘗到甜頭,關於人格與誠信方面的課題,如果貴公司往這個疑慮發展,請先質疑自家票務方面的僥倖心態吧。

雖然我這個小小的市井小民,特別也是個弱女子,沒有力量改變貴公司的種種作風,身為消費者,該說的還是得說,如果貴公司沒辦法好好重視"負面口碑"所影響的價值,那我也可以用高傲且愛莫能助的姿態說:真的很抱歉,下次就沒這麼客氣了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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